合同能源管理(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,簡稱EPC)是一種新型的市場化節能機制,雙良EPC幫助客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來完成當前的節能項目,推動技術上可行、經濟上合理的節能項目的實施,為客戶提供能源審計、節能項目設計、節能改造(設備采購、工程施工、設備安裝調試)、運行管理,其效益則完全來源于能源使用效率的提高。因地制宜使用雙良多種節能技術達到最為經濟合理的能源消耗,讓客戶提前享受節能收益,以互惠的方式促進節能環保事業的發展,實現社會與經濟效益的雙贏。
為推進節能環保產業快速發展,雙良已全面推廣EPC項目,將旗下節能減排系統、水處理系統、新能源裝備等眾多產品納入合同能源管理范疇,為不同類型的EPC項目提供完善的系統覆蓋,實現無縫對接。項目全過程,雙良配備專業的管理、實施及服務團隊,保障項目順利運行。此外,雙良擁有可靠的融資平臺,可為項目實施提供穩定的資金來源。
1)零風險:無需承擔節能項目實施的資金、技術風險;
2)高回報:在項目實施降低用能成本的同時,獲得實施節能帶來的收益和獲取雙良節能裝備;
3)更節能:節能率一般在5%-40%,甚至可超過50%;
4)更專業:可獲得雙良提供的更專業、更系統的節能技術和解決方案,并節約客觀的人力與管理成本;
5)降低成本:借助雙良實施節能服務,減少用能成本支出,增強市場競爭優勢,建立綠色企業的正面形象。
6)有保障:雙良可向用戶承諾節能量,保證客戶可以在項目實施后即刻實現能源利用成本下降。
7)回收快:EPC項目投資額較大,但投資回收期短。根據已實施項目統計,投資回收期平均為1~3年。
針對不同客戶需求和實際情況,雙良制定了多種合作模式供客戶選擇:
節能效益分享型
由雙良提供項目資金及項目的全過程服務,在合同期內,雙良與客戶按照合同約定的比例分享節能效益,合同期滿后節能效益和節能項目所有權歸客戶所有。
節能量保證型
由雙良或客戶提供項目資金,客戶向雙良支付服務費用,雙良則提供項目的全過程服務并保證節能效果。若合同期內項目沒有達到承諾的節能量或節能效益,雙良則按合同約定向客戶補償未達到的節能效益。
能源費用托管型
客戶委托雙良進行能源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節能改造,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能源托管費用;雙良通過節能措施提高能源效率,降低能源消耗,并按照合同約定擁有全部或分享部分節省的能源費用。雙良的經濟效益來自能源費用的節約,客戶的經濟效益來自能源費用(承包額)的減少。